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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干部任免审批表”核对确认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学校对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事档案中的“出生年龄、参工年龄、入党年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即“三龄两历”等重要信息开展了全面的清理、审核、认定工作,现将下一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对确认。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涵盖每位教职工基本信息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已经正反面打印,按照中组部要求,“干部任免审批表”须由教职工本人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后,在审批表右上角签署“同意”二字并签字,粘贴本人一寸彩色照片后,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如个人对审批表信息存有异议(主要指三龄两历),请教职工本人先铅笔修改,待再次核查后确认。

二、人员范围。此次“干部任免审批表”核对确认的教职工,为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包括处级、科级干部(由组织部负责),工勤人员和非事业编制人员。

三、时间安排。请各部门于3月31日下班前到厚德楼5010办公室领取本部门教师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已正反面印)。组织本部门教师核对确认,部门分别汇总签字确认的审批表和有修改的确认表,一并于4月8日前报送人事处。

四、相关要求。根据此次专项审核工作部署,重庆市委组织部门将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对教职工的人事档案进行专项检查、核验,无“干部任免审批表”和“三龄两历”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将被予以登记备案和要求整改。请各部门及时周知,科学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人事处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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